慈輝分校即日起開始受理九十三學年度小六應屆畢業生申請入學:一、學生資格: 1 、父母雙亡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。 2 、父亡或母亡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。 3 、父母離異(有證明者)或父母分居(有村里長證明者)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。 4 、父母入獄(有證明者)或父母殘障(有殘障證明者)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。 5 、低收入戶(有鄉鎮公所證明者)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 6 、外籍配偶子女(有證明者)而無力教養或中輟之虞者。二、意者可請目前就讀之國小向本校(慈輝分校)提出申請。三、鑑定日期:預定 93 年 6 月 21 日召開鑑定委員會。四、詳細資料請參噥纀葵熒 O 輝分校、資料下載、入學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