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
112年第1次奉准報廢物品變賣讓售公告 112.06.27
- 依「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」第三點規定辦理。
- 本次奉准報廢物品,依物品存置現況為準,廠商不得另外要求物品應具有之其它效用。
- 有意願廠商請於 112 年 7 月 5 日(星期三)當日下午 17 時前,逕洽本校總務處預約帶看報廢物品及填寫報價單(須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私章)。
- 本案採公開委託估價方式辦理,邀請廠商進行估價。本案將依實際報價家數議比價,唯屆時若僅 1 家廠商報價,將改採議價方式辦理,價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。
- 本案採整批變賣報廢物品:
- 所有有價財物以現況交付,買受廠商應繳之全部價款,應於載運當日繳納價款並清運完畢。
- 運離拆除場所,所需之機具器械,由廠商自行處理。
- 細部之分類及清潔須由廠商自行處理。
- 廠商應依限將全部標的物載運完畢,不得做選擇性之載運。
- 如有相關問題,請電洽本校總務處,電話:(05)2591109 ,分機 10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