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- 法令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(一)款。
- 法令依據: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動產處理原則:第四條第二項依估定之價格參酌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、議價、比價等事宜。
- 廠商資格:經政府機關核定之具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業者。
- 洽詢暨投遞報價標單地點:民和國中總務處052591109#10黃淑華組長。
- 標售報廢汽車展示:有意收購者,自公告日起至 110年 4 月 16 日中午 12 時止,洽總務處安排參觀。
- 報價標單及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影本,收件截止日期: 110年 4 月 19 日下午 16 時,將報價標單送繳本校總務處,逾期不受理。
- 繳款期限:110年 4 月 26 日下午 17:00 前。
履約期限:110年 4月 27 日下午 17:00 前。
- 標的物及數量:報廢汽車壹輛。(如標售清單)
- 開標日期: 110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:00 於本校三樓會議室。
- 保證金票據併入招標文件內投標。
- 其他注意事項: 本標售案訂有底價(如標售清單),以有效投標單
之投標金額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,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,其他詳
投標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