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研習對象:
(一)已具合格教師證之現任中等學校在職之教師。
(二)具合格教師證且獲聘期為 3 個月以上之代理、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。
二、 目的:為輔導合格教師因應未來教授科目之需要,特提供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習進修,
培養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擴展新領域,並提升教學品質及成效。
三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15 日止
四、 收費標準:
(一)學分費:每一學分 2,000 元。
(二)學雜費:每一學期 3,400 元。
(三)費用不含教材及書籍費。
五、 報名文件:
1. 報名表一份。
2. 二吋半身照片四張。
3. 身份証影印本一份(正反面)。
4. 最高學歷証件影印本一份。
5.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証影印本一份。
6. 學校聘書或在職證明影本一份。
7. 繳費收據。
六、 上課時段:
1. 課程時間:自 102 年 01 月 05 日(週六)開班,依科別學分數不同,共分三至四學期進行。
2. 課程時段:學期間,採週六及週日二天,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。
3. 暑期授課:寒暑假期間,增加週一至週五時段,進行課程研習。
七、課程內容與學費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