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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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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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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簡章
一、主旨:建立原住民文化的主體意識,深化青少年對傳統文化的認知和體驗,建構對族群文化認同的價值觀,以奠定原住民文化、藝術永續發展的基礎。
二、主辦單位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
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台東縣賓朗國小
四、參加對象:全國原住民兒童與青少年
五、分組:按幼稚園、國小六個年級與國中組,共分為八組分別評審敘獎。
六、作品規格:以繪畫媒材含水彩、水墨、線畫、粉蠟筆、版畫、貼畫、等
作品尺寸最大 4 開( 39X54cm )為限,最小不得低於8開
七、繪畫主題:「發現生活周遭的特殊事物」,包含:部落的景觀和自然生態、傳統祭儀和文化活動、具文化意涵的日常生活型態、具有特色的人物和行為等。
八、注意事項: 1.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,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。
2.作品標籤由參加者自製,規格如簡章附表,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,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,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。
3.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,有出版、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。
4.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審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九、收件:參賽作品應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五 日之前,寄達台東縣 賓朗 國民小學「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比賽小組」收,逾期不予受理。
十、評審:聘請國內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公開評審
十一、獎項: 1.特優獎:每組十名,可獲獎狀一張,獎學金一千元,畫冊一本,
並選送國外參加比賽。
2.優選獎:每組二十名,可獲獎狀一張、獎品一份,畫冊一本。
3.佳作獎:依作品水準錄取三十至五十名,頒發獎狀一張。
十二、頒獎:暫定民國九十六年十一~十二月份,分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,辦理頒獎典禮及作品賞析活動,獲獎者另以書面通知出席受獎或委請受獎學童學校代為轉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