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4 年 5 月 11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40060685 號函辦理。
二、參賽對象:
(一)103 學年參與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」(以下簡稱「教專計畫」)之教師。
(二)其他有意願參加者,鼓勵參加。
(三)103 學年未參與「教專計畫」之學校中,已完成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教師仍可參加。
三、甄選階段:徵選分初審、複審和決審三階段進行:
(一)初審:由各學校辦理。
(二)複審:由嘉義縣梅山國小辦理。
(三)決審:由教育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。
四、收件截止日期 104 年 8 月 14 日,收件地點:梅山國小姚佩靜老師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