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更新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「中高級」合格證明 書之適用範圍說明 1 份,詳如說明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 114 年 9 月 25 日臺教師(二)字第 1142602697A 號函
辦理。
二、因應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114 年 1 月 24 日公告「114 年第 1 次原
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報名」之「中高級」測驗變革,教育
部前於 114 年 4 月 22 日臺教師(二)字第 1142601004 號函,
檢送之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『中高級』合格證書
之適用範圍說明」,就原住民族語中高級測驗涉及師資培
育與教學之適用範圍計有 3 項,包括:
(一)原住民公費生畢業門檻條件。
(二)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報考資格。
(三)以原住民族語從事相關教學課程之師資。
三、本次配合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114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
辦法」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,修正第 3 項適用範圍,增列
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者,
得於國民小學從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學乙項,餘配合辦
法酌作文字修正。


link to https://eliteracy.edu.tw/Shorts/xiaohongshu.html
link to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k-isVH5Lh94
link link to https://ai.gov.tw/
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522&q_year=111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
link to https://youtu.be/3uvMRaM2XC4 link to https://accrep.cyc.edu.tw/
學務處申訴電話: 052591109 #18
申訴信箱: mhjh@mail.cyc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