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 103 年第 1 次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會
議紀錄暨本縣社會局 103 年 8 月 7 日嘉縣社老福字第 1030039
325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提供志工服務照片( 3-4 張,且以近期志工服務照片為
主),並鼓勵所屬志工踴躍投稿(詳如附件),請務必於 1
0 月 17 日下班前將稿件及照片傳送至教育處洪筱嵐小姐信
箱(blue99@mail.cyhg.gov.tw)以利彙整辦理。
三、上述資料切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慎保管及運;另如對本
專刊仍有不明瞭處,請逕洽彭妙棻社工員( 05-2060785 )
、洪筱嵐小姐( 05-3620747 )。
絃 | ㄒㄧㄢ | ˊ | 歌 | ㄍㄜ | 不 | ㄅㄨ | ˊ | 輟 | ㄔㄨㄛ | 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