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依據:嘉義縣政府府民原字第0950080983號函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加強本校原住民學生基本學科能力,提升競爭力,改善學習行為。
二、促進原住民青少年對傳統文化旳認識瞭解,並進而融入參與及認同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原住民籍學生
肆、實施日期:99年1月至12月。
伍、實施項目及內容:
一、課業輔導:
(一)學習方法及策略介紹與應用。
(二)課業輔導。
(三)補救教學。
二、母語及原住民樂舞傳承:
(一)母語(鄒語)教學。
(二)傳統舞蹈教學。
三、實施家庭、社會教育及青少年保護宣導教育活動:
(一)多元文化認識與認同之講座。
(二)原住民青少年保護宣導之講座。
(三)多元文化藝術傳承之講座。
陸、辦理方式:
一、課業輔導:
(一)利用自習課或課餘時間由任課教師輪流加以輔導課業。
(二)利用晚自習時間,敦請教師加強課業輔導,解決學生學習上疑難問題。
二、實施補救教學:
(一)利用自習課或課餘依個別差異,實施個別輔導。
(二)利用晚自習時間,實施團體補救教學,解決其共同問題。
三、實施母語教學:利用晚上兩節時間,敦請原住民籍族語教師,加強學生族語能力,
使學生勇於開口說母語。
四、實施傳統舞蹈教學:利用晚上兩節時間,敦請原住民籍舞蹈教師,提升學生對傳統舞
蹈的興趣與能力,培養其於公開場合表演傳統舞蹈的實力與自信。
五、實施家庭、社會教育及青少年護宣導教育活動:舉辦專題講座,敦請專家學者及原住
民籍教師,提升學生對多元文化之認識與認同。
柒、經費來源:由嘉義縣政府民政局專款補助。
捌、預業效益:開發原住民學生才藝潛能,彼此互相切磋琢磨,認同自身文化特質,提升學生
自信心與成就感。
玖、執行本計畫績優人員,將呈請縣府敘獎。
拾、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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