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教育部95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(一)落實學校性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實施。
(二)防範性侵害事件的發生,以達「零傷害」之目標。
(三)提供遭受性侵害事件之被害人安置與輔導介入措施。
(四)結合社區、學校、及各行政單位的力量共同防範性侵害工作。
三、指導單位:(一)教育部
(二)教育中部辦公室
(三)嘉義縣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民和國中
五、實施日期:95年10月至12月。
六、實施地點:本校校區內。
七、實施方式:(一)邀請專家進行專題講座。
(二)講座時間:班、週會兩節課。
八、參加對象:本、分校全體師生。
九、經費:如附件。
十、本實施計畫函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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